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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10月,當《中國消費者報》的創刊號帶著油墨香走來,我國消費領域正經歷著前所未有的變革。四十載春秋流轉,《中國消費者報》始終懷揣“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引導消費者合理消費”的初心,回應消費者訴求,勇敢撕開虛假宣傳的偽裝,揭開行業潛規則的面紗,讓公平正義觸手可及。
值此創刊40周年之際,本報推出“我與《中國消費者報》的故事”專欄,誠邀與這份報紙共同成長的同路人,分享那些藏在字里行間的記憶。相信這些故事里,有紙張的溫度,有文字的力量,更有所有人對消費維權事業的執著堅守。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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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作法,1988年10月從部隊轉業到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1993年2月至2015年3月,歷任湖南省消費者委員會宣傳部部長兼《消費晚報》(內刊)副總編輯,湖南省消委會副秘書長、中國消費者報社駐湖南記者站副站長,湖南省消委會秘書長、中國消費者報社駐湖南記者站站長,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處長兼12315申訴舉報辦公室主任,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視員等職,2015年3月退休。2002年,榮獲“全國十大打假衛士”稱號;2021年3月,榮獲湖南省“3·15”貢獻獎。
講述:原湖南省消費者委員會秘書長伍作法 整理:本報記者余知都
秋日的午后,微風輕拂,陽光正暖。我開始整理書柜,這是我退休10年來,每隔一段時間都會做的一件事。當目光停留在一摞泛黃的《中國消費者報》的那一刻,時間仿佛靜止。我小心翼翼地打開其中一張報紙,看著被歲月浸染的紙張,回憶如潮水般涌上心頭,那些曾經的點點滴滴像電影一樣在腦海里回放……
01
維權“編外”記者
刊發報道讓我很有成就感
1988年10月
33歲的我從部隊轉業來到湖南省工商局,被安排在法規處工作。
1991年2月
湖南省消費者委員會成立。
1993年2月
為加強消費維權新聞宣傳工作,湖南省消委會創辦《消費晚報》(內刊),并在省局機關選人。由于我學的是中文專業,在法規處工作期間也常有新聞作品見諸報端,于是湖南省工商局將我從法規處安排到湖南省消委會工作,任宣傳部部長兼《消費晚報》副總編輯。
1996年初
經中國消費者報社與湖南省工商局溝通,并取得湖南省宣傳部門同意,中國消費者報社在湖南設立地方記者站。經湖南省工商局和中國消費者報社批準,我任該記者站副站長,具體對接中國消費者報社的工作,自此,我正式成為中國消費者報社的一名“編外”記者。同年,我升任湖南省消委會副秘書長。可以說,從來到湖南省消委會負責宣傳工作,我便與《中國消費者報》結下不解之緣。
那時,還沒有電腦等辦公設備,通信也不像現在這么發達,我把采寫的稿件一字一句工工整整地填寫在框格稿紙里,然后傳真到報社,請報社編輯修改。采訪中遇到什么問題,也是通過電話與報社編輯溝通,一來二去,大家自然就熟絡起來。每當看到自己的名字和作品變成鉛字出現在《中國消費者報》時,心里既有一份成就感,也有一份喜悅。
那時的我,一方面積極報道湖南省消委會系統有典型意義的消費維權工作,另一方面對消費領域侵權行為進行批評揭露。通過《中國消費者報》的報道,湖南的消費維權工作得以被更多消費者知曉,很多侵權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同事們都親切地叫我“伍大記者”。我因為性格活躍,善于組織活動,還被推選為中央駐湘新聞單位組織聯絡部負責人。
1994年1月1日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施行,成為執法機關辦案和廣大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尚方寶劍”,《中國消費者報》對此進行了廣泛宣傳報道。那時,我一邊向報社投稿,一邊認真閱讀報紙的每一篇文章,從中汲取營養。我采寫的一起湖南省消委會成功調處的汽車集體投訴案件在《中國消費者報》發表后,得到省政府領導的表揚。
1995年8月4日
《中國消費者報》刊發《刁民?聰明的消費者?——一起“加倍賠償”案引出的爭議》等一組新聞報道,在全國率先報道了王海現象。以此為契機,我在湖南省消委會系統迅速開展大討論活動,提高全省各地消委會秘書長的維權水平。
02
來了工作幫手
消費維權新聞報道力量加強
1999年下半年,因新聞業務工作需要,中國消費者報社考慮派駐專職記者。當年7月,中國消費者報社通聯部負責人來湖南招人。在長沙一家知名媒體發布招聘啟事后,前后有108人報名參加考試。
筆試后,由于沒有挑到合適的人選,報社再次在媒體發布招聘啟事。那天,報社通聯部負責人在我辦公室接到了一個電話。電話中,對方一五一十地介紹了自己。當得知對方是一家日報的新聞部主任且是一名28歲的年輕人時,報社負責人脫口而出:“要不你來試試?”
約一小時后,一個年輕人來到我的辦公室,叫余知都,此前在一家行業報做記者時跑過工商部門,算是我工作上的一個朋友。簡單寒暄后,面試進入正題,報社通聯負責人當即向余知都講了一個發生在某地的消費維權故事,要其在半小時內寫一篇800字左右的消息。余知都在規定時間內很快交卷。
隨后,報社負責人又花較長時間講了一起發生在黑龍江省某農村假種子案的消費維權故事,要求余知都回家后寫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通訊稿,次日一早8點交來。
第二天,當看完余知都交來的稿子,報社通聯負責人當即決定“就是他了”。就這樣,1999年9月,余知都被正式派駐中國消費者報社湖南記者站,任專職記者,成為我工作上的伙伴,也成為湖南省消委會的得力工作幫手。
03
媒體積極配合
開辟基層工作新路徑
有了駐站專職記者的加入,湖南省消費維權的新聞宣傳和輿論監督工作進入快車道。一篇篇新聞報道讓湖南的消費者維權工作“名聲在外”,一次次輿論監督讓批評對象及時整改。湖南省消委會與中國消費者報社駐湖南記者站彼此之間相互支持、互相配合,達到了誰也離不開誰的境地。
2000年,湖南省工商局在機構改革中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護處,承擔消費者權益行政保護工作。這一年,我也擔任了湖南省消委會秘書長,并兼任中國消費者報社湖南記者站站長。之后,我更注重記者站的工作,也時常跟同事講“駐站記者既是報社的人,也是我們消委會的人,我們是一家人;駐站記者遠離報社,服務湖南,我們要多多關心駐站記者的工作和生活”。
如何充分發揮記者站的作用,將其融入湖南省消費維權體系,是我擔任秘書長后一直思考的問題。我向湖南省工商局領導提出建議,在全省工商系統樹立“大消保”工作理念,尤其要加強地方“三消”聯動維權。
我的建議很快得到領導的認可,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湖南省工商局正式啟動“大消保”工程,其核心是“三消一中心”要密切聯系,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和作用,共同做好消費維權工作。
“三消一中心”指湖南省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湖南省消費者委員會、中國消費者報社駐湖南記者站以及湖南省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
根據工作分工,中國消費者報社湖南記者站的主要職責是配合其他部門廣泛開展消費維權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對12315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及消費維權的跟蹤宣傳和深度報道,引導社會各界共同關心和積極參與消費維權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并配合當地電視、報紙、電臺、網站等媒體,進一步加強消費引導和消費教育,及時發布消費警示和提示,引導科學合理消費,促進消費結構的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營造安全和諧的消費環境。
這一做法
在當時
中國消費者報社的記者站中
開了先河
為《中國消費者報》
融入基層、服務基層、擴大影響
開辟了新路徑
2006年1月,根據工作安排,我離開湖南省消委會,任湖南省工商局消保處處長。雖然離開了消委會工作崗位,但我依然與湖南省消委會、中國消費者報社和記 者站保持著密 切聯 系,在工作上互幫互助。
如今,我已年逾古稀,過著含飴弄孫的退休生活;而正值年富力強的《中國消費者報》則迎來了不惑之年。我深深感謝中國消費者報社領導和編輯記者們對我及湖南省消費維權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感謝報社在湖南設站,并派來了得力幫手。
每每想起與《中國消費者報》共事的那段歲月,想起為消費維權事業一起打拼的點點滴滴,心中滿是感慨。那段時光,每一刻都如珍寶般閃耀,化為最暖心的美好回憶。即使時光流轉,那份情誼也會永遠讓我銘記,那份念想深埋心底。
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余知都
編輯/裴瑩
監制/何永鵬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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