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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Tess
公眾號| Tess外貿Club(Tess_2006)
01
最近楊振寧教授去世的新聞刷屏了。
如影隨形的,是各種“圍觀翁帆”的言論。
有人說她終于“解套”了,
有人說她“短線被套成了長期投資”,
還有人說楊振寧“老不正經”,82歲娶28歲的小嬌妻,前妻剛走一年就另娶新歡。
我看著這些評論,只覺得荒唐。
所以我決定寫一篇文章,題目就叫:
嫁人當如楊振寧
楊和第一任太太杜致禮女士的婚姻,持續了五十多年。
在這漫長的半個世紀里,沒有花邊新聞,沒有“年輕女助手”,也沒有“學術潛規則”。
一個一生在公眾視野里的男人,能把婚姻守到這種程度,已經是極罕見的道德標桿。
所謂“對前妻不忠”的指控,只是因為他在太太去世一年后再婚。
可這根本不是背叛。
一個人愿意在老年失去摯愛后再次開啟婚姻生活,并不是移情別戀,而是愿意繼續認真地活下去。
以他的年紀、成就、名望與資源,恢復單身后,想要陪伴左右的人大有人在。
他完全可以像許多功成名就的男性一樣,保持獨身不再婚,甚至選擇若即若離的伴侶關系。
但他沒有。
那年,楊82歲,翁帆28歲。
他選擇給翁帆一紙婚約,給她“楊太太”的名分。
在很多人嘲諷這段年齡差的婚姻時,他們忘了最基本的事實是:
楊振寧在自己晚年,仍愿意承擔婚姻責任,就已經已經完勝絕大多數“成功男士”。
他堂堂正正地把翁帆娶進門,和她一起站在輿論風暴的中心,去面對外界的惡意。
其實你我都知道,他完全可以選擇一個不必負責、不被聚光燈照到、不用面對道德爭議的方式。
你看那些稍微有點錢的老登們,在恢復單身后,哪個不是這么做的?
但楊振寧沒有。
他愿意站出來,用實際行動承認她。不是朋友,不是助理,不是女伴,而是妻子。
這個動作,在今天這個人人都想保留自由、逃避責任的時代,顯得格外可貴。
02
很多人說,楊振寧教授去世后,翁帆會松一口氣,甚至“終于解套”。
我不這么認為,完全不。
拋開感情不談,哪怕站在最現實的利益視角,如果翁帆真是沖著“名利”來的,那么她最希望的,就是楊振寧教授能多活幾年,甚至活得越久越好。
因為在楊振寧在世時,他的學術地位、社會聲望、資源待遇,收入,翁帆作為“楊太太”,是可以共享這些利益的。
但是,楊一旦他離世,這一切就隨之終止。
她不再是“楊振寧的夫人”,而只是“楊振寧的遺孀”。
語義雖然相近,地位卻天差地別。
你以為她得到了全部,其實她失去了所有。
更何況,兩個人生活了二十多年,這并不是一段可以輕描淡寫的婚姻。
哪怕一開始帶著一些現實考量,日復一日的陪伴中,也早已積累了情感與習慣。
一個人走了,不僅是愛沒了,更是熟悉的節奏、熟悉的“我是誰”都隨之崩塌。
現在最悲傷的,也許就是她。
因為她失去的不止是愛情,還有依附、安全感,以及她曾經擁有過的全部“名利”。
所以,那些說“翁帆終于解脫了”的人,真的是無知又殘忍。
03
很多人不理解“名分”的分量,覺得只要兩個人好就行,覺得婚姻不過是個形式。
但現實從來不是這么運作的。
勞動關系可以被法律保護,
婚姻關系可以被法律保護,
唯獨情人關系,從來沒有任何法律保護。
你不是妻子,就不是合法關系。
哪怕你照顧他十幾年,做飯、陪伴、犧牲青春都好,只要你不是他太太,你什么也拿不到。
甚至很多女人默契地做了十多年的“隱形伴侶”,最后卻被原配起訴,法院強制她把“男人送的東西”退回去。
理由很簡單:那是夫妻共同財產。
記清楚了各位,在法律面前,情人關系什么都不是。
所以,當一個擁有巨大社會資源的男人,愿意公開地、合法地、鄭重其事地承認你、娶你,這不是“情懷”,這是極其罕見的責任感。
更何況,說句實話,連我這種和楊振寧教授的成就差了十萬八千里的普通人,都不愿意再結婚了。
不是我失去了愛的能力,也不是我不想愛了。
我既可以愛別人,也希望別人愛我,但我就是不想再被綁定,不想再把關系復雜化。
說白了,就是不想承擔責任。
而楊振寧,明明可以不承擔,卻仍然選擇了承擔。
他也許不是最浪漫的男人,也許這段婚姻不符合你對愛情的想象,但他做到了很多男人做不到的事:
給前妻以忠誠,
給現任以承認。
沒有偷吃,沒有回避,沒有模糊不清。
而是清清楚楚告訴世界,這個陪在我身邊的女人,是我妻子,是我后半生的伴侶。
在這個太多人想享受關系,卻不想承擔責任的年代,我只想提醒一句:
如果你非要結婚,最好找一個像楊振寧這樣的男人。
他值得被尊敬,也值得被記住。
我們總喜歡拿別人的人生開道德庭審,卻很少承認,成年人為自己做決定,從來就不需要路人的祝福或原諒。
楊振寧和翁帆的婚姻,用不著你去感動,也用不著經過你同意,他們只要彼此認可、彼此負責,就已經足夠。
少管別人的閑事。
今天就這樣吧。
下午Club在東莞的線下聚會估計會有點擠,827人,想占到好位置,要早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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