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浙江省醫保局藥械采購中心專欄發布《藥品生產經營情況和價格構成情況表》,引發了行業內不小的討論。
健識局發現,表格要求填報的內容巨細無遺,涵蓋2020年至2024年產品銷量、平均出廠價,制造成本、期間費用、銷售利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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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浙江省醫保局
表格注釋要求:按掛網實際規格填報,同品種多個規格掛網的,每個規格獨立填報;同時存在出廠價低開和高開兩種情形的,每個出廠價獨立申報;此外,還給出了復雜的擬合銷售費用率的計算公式。
這一消息被行業輿論關注到后,很快就被解讀為國家將再次大規模調查藥品成本,將對“一藥雙價”徹查。還有的行業媒體指出,在今年3月份,湖南省醫保局就曾發布一份《關于部分藥品成本構成情況的公示》,由此得出結論:浙江開展藥品成本調查并非孤立事件,是國家醫保局的有組織行為,“藥價透明化時代到來”。
這些觀點讓行業如驚弓之鳥。短時間內,相關文章轉發量累計達到近2千次,并激起廣泛討論。不少人認為這是“殺雞取卵”、“企業沒有利潤,談何生存”、“代理商的路都要被堵死了”。
9月17日,健識局致電浙江省醫保局,詢問表格發布目的、以及具體涉及哪些企業。工作人員回應稱:“發出來只是方便企業有需求下載而已。”
健識局注意到,所謂“成本調查表格”其實是國家醫保局以前發布過的文件內容。2024年11月,國家醫保局發布《短缺藥品價格的風險管理操作指引》,編號醫保辦發〔2024〕30號,附件2即是這份《藥品生產經營情況和價格構成情況表》。
國家醫保局要調查的“藥品生產成本”,其實是短缺、易短缺藥品的成本。如果這些藥品的上市許可持有人提出要求漲價,首個受理漲價的省份要開展價格和成本調查,藥企要對掛網價漲價的成本因素作具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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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缺藥品價格的風險管理操作指引》
圖源:國家醫保局
浙江省醫保局沒有另外發文,只是把這份短缺藥漲價時企業需要填報的表格掛在“資料下載”欄目中,結果被行業媒體發現了。
至此,所謂的藥品成本調查,被證明是一起徹頭徹尾的烏龍事件。
不過,烏龍事件背后反映的行業心態卻令人玩味。最近,第十一批集采啟動在即,不斷傳遞出集采改革跡象;上海等地密集暫停不合理定價產品的采購資格,釋放出藥價治理升級的信號。
在這一背景下,整個行業風聲鶴唳也就不難理解了。
國家組織過大規模的藥品成本調查,不過那是在十幾年前、原國家發改委執掌藥價的時候。據接近體制內部的人士講述,當時發改委的調查方式,是直接派人到工廠現場督導,從投料開始統計原料、人工、水電氣等所有成本,數據非常精準。直到2019年國家組織第一次集采時,這些資料仍是醫保部門評估藥價的重要參考資料。
如今,國家醫保局早就不需要靠現場督察、成本調查的方式了解藥品成本了。10批全國范圍的藥品集采涉及幾百個品種,已經可以估算出仿制藥價中的“水分”比例,因此集采指導價越來越合理。
另外,近期國家醫保局通過掛網價格專項治理的方式,和集采制度組合推進,藥品定價機制已經相當完善了。這個時候再進行大規模成本調查,已經沒什么必要了,企業們大可以放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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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丨李傲
編輯丨江蕓 賈亭
運營|廿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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