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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方圓》雜志原創(chuàng)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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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于歷史長河只是一瞬間,但對于一個飽經滄桑的民族而言,卻是刻骨銘心的記憶坐標。站在中國人民抗日戰(zhàn)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zhàn)爭勝利80周年這一重要歷史節(jié)點上回望,那段山河破碎、生靈涂炭的歲月,那場艱苦卓絕、氣壯山河的全民族抗爭以及最終迎來的偉大勝利,都已深深烙印在我們的民族血脈之中。
勝利,不僅是硝煙的散去,更意味著正義的彰顯、歷史的清算與和平秩序的建立。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后,在聯(lián)合國框架內,基于國際法準則,反法西斯同盟各國先后對戰(zhàn)犯及戰(zhàn)爭犯罪組織進行了審判和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經濟建設得到迅速恢復,中國在國際上的地位不斷提高,偵訊和審判日本戰(zhàn)犯具有了良好的國內和國際環(huán)境。這是作為取得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勝利的反法西斯同盟一方審判日本戰(zhàn)犯的繼續(xù),為戰(zhàn)后國際社會對日本法西斯侵略罪行的正義清算畫上了圓滿的句號,也是告慰英烈、撫平創(chuàng)傷、維護人類尊嚴與公理的關鍵一步。這,正是偵查起訴和寬大處理日本戰(zhàn)犯工作的歷史意義。
承擔這項重任的是最高人民檢察院。作為這場正義審判的親歷者,新中國的檢察人員究竟面對著怎樣觸目驚心的證據(jù)?經歷了怎樣的艱難險阻?又如何在歷史的法庭上,運用法律武器,捍衛(wèi)民族的尊嚴與人類的良知?
在最高人民檢察院香山辦公區(qū)的人民檢察博物館,珍藏著一張黑白照片,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東北工作團對日本戰(zhàn)犯偵查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員合影,照片攝于1955年9月的遼寧省撫順市。即便走過了70個春秋,那一張張風華正茂的臉龐上,那份凜然的正氣與肩負家國大義的光芒,依然穿透相紙,直抵人心。
如今,照片里的人絕大多數(shù)已辭世。為了追尋那段崢嶸歲月的回響,《方圓》記者與人民檢察博物館相關負責人踏上了大海撈針般的尋訪之路。所幸,歷史并未全然緘默——三位年逾95歲的老檢察人陳式琴、秦耀東、王石林以及東北工作團主任委員李甫山的女兒李燕敏,他們承載著親歷者的記憶碎片,為我們悄然打開了一扇通往過去的門。
循著歷史的脈絡,記者深入遼寧沈陽、撫順和山西太原、湖北武漢等地,在見證正義的特別軍事法庭舊址,在關押過日本戰(zhàn)犯的高墻下,在浸染著歲月塵埃的土地上,一場新中國成立后鮮為人知卻意義深遠的正義之訴,正被一寸寸、一幀幀地喚醒、拼合與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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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東北工作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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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東北工作團對日本戰(zhàn)犯偵查工作完成后部分工作人員合影。(圖片來源:資料圖片)
時間回到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正式簽署投降書,中國人民抗日戰(zhàn)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zhàn)爭取得了偉大勝利。對于造成此罪行的部分戰(zhàn)犯,包括一些首要戰(zhàn)犯,戰(zhàn)后已由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于1946年作出處理。其余日本戰(zhàn)犯的審判工作,則由中國根據(jù)《中美英三國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精神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國關押的日本戰(zhàn)犯共有1109名。其中,969名是蘇聯(lián)政府于1950年7月移交給中國的,同時移交的還有偽滿洲國皇帝愛新覺羅·溥儀及60多名偽滿漢奸,他們均被關押在撫順戰(zhàn)犯管理所。另外140名日本戰(zhàn)犯關押在太原戰(zhàn)犯管理所。至1956年處理時,在押戰(zhàn)犯為1062名(其間,死亡47名)。
如何清算歷史,讓這些犯下滔天罪行的戰(zhàn)犯受到應有的審判與懲罰,是告慰英烈、撫平創(chuàng)傷、維護人類尊嚴與公理的關鍵一步,也是新中國成立后偵查起訴和寬大處理日本戰(zhàn)犯工作的歷史意義所在。誰來承擔這項神圣使命呢?
記者從時任最高人民檢察署(1954年9月更名為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主任、黨組成員李甫山的女兒李燕敏處找到了答案。李甫山曾在回憶錄里這樣闡述:“我國偵訊、審判日本戰(zhàn)犯之前,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已經審判了日本甲級戰(zhàn)犯。國民黨政府在抗戰(zhàn)勝利后也對岡村寧次、今井武夫等戰(zhàn)犯進行了審判。但是,國際和國內兩次對日本戰(zhàn)犯的審判,都沒有把日本侵略我國東北的罪行突出出來。因此,中央決定這次審判的重點是日本對我國東北全面侵略的戰(zhàn)爭罪行。基于國際形勢變化、中國已建立人民檢察機關的現(xiàn)實,周恩來總理責成最高人民檢察署全面負責對在押日本戰(zhàn)犯和偽滿漢奸的偵訊工作,公安部予以協(xié)助支援。”
為了這場正義審判,最高人民檢察署積極向全國公安、檢察、大專院校、涉外單位等借調干部。此項工作得到各地大力支持,很快便有200余名偵訊員、調查員、書記員、翻譯員等工作人員齊集北京待命。1954年2月,由李甫山擔任主任委員的最高人民檢察署東北工作團正式成立。
“在此之前,我國從未獨立審判過外籍戰(zhàn)犯,難度可想而知。”今年95歲的東北工作團成員陳式琴告訴《方圓》記者,為統(tǒng)一思想認識、解決偵訊技術與業(yè)務問題,最高人民檢察署在北京真武廟開辦了全封閉保密的集訓班。考慮到外交需要,對關押這批戰(zhàn)犯的情況,特別是將要對其進行偵查、審判,都是保密的。因此,這次集訓被稱為最高人民檢察署舉辦的“偵查訓練班”。在抽調人員的通知中,既未明確訓練內容,亦未講明訓練期限,而是在各地人員到達后才宣布將要擔負對一批侵華日本戰(zhàn)犯的偵查工作。時任最高檢副檢察長譚政文在訓練班上授課。經過兩個月的學習,全體人員深刻認識到此項工作的重大意義,統(tǒng)一了思想,明確了重點偵訊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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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案需符合“五項必須”標準
然而,這場與1062名日本戰(zhàn)犯的正義較量并非易事。工作團成員中有不少二三十歲的年輕人,面對背負累累血債的日本戰(zhàn)犯,強烈的民族情感讓他們義憤填膺,紛紛仗義執(zhí)言:“不殺不足以平民憤!”“要求判死刑!”
“在培訓期間,我們了解到國際和國內形勢發(fā)生變化,多數(shù)日本戰(zhàn)犯在接受教育改造后開始悔罪認罪。這批戰(zhàn)犯中,很多也是戰(zhàn)爭的受害者,有的家破人亡。”現(xiàn)年96歲的工作團成員王石林回憶道。基于這些因素,工作團在對日本戰(zhàn)犯開展偵訊時,爭取通過教育改造并寬大處理,將其轉變成反對侵略戰(zhàn)爭、愛好和平的“新人”。
這一政策的制定,體現(xiàn)了新中國追求正義的同時,也著眼于戰(zhàn)后和解、教育改造和人道主義精神,更蘊含著對未來和平的深遠考量。在中央精神指引下,工作團成員理解了這場審判更深層次的意義。
真武廟培訓結束后,工作團進駐撫順,團部設在撫順戰(zhàn)犯管理所附近的撫順市行政干部學校,隨后即全面展開偵訊工作。偵訊人員在浩如煙海的證據(jù)中抽絲剝繭,讓戰(zhàn)犯在如山的鐵證面前認罪。
陳式琴記得,為尋找證據(jù),他三次深入黑龍江、河北的鄉(xiāng)村。在零下38攝氏度的哈爾濱以東巴彥縣搭乘沒有篷布的卡車,在齊腰深的雪堆中艱難跋涉。白天調查取證,晚上就借著雪地的反光整理材料,手凍僵了用熱水瓶焐熱后繼續(xù)書寫。
為了讓日本陸軍第59師團第54旅團少將旅團長、濟南防衛(wèi)司令官長島勤認罪,審訊員秦耀東在堆積如山的檔案中仔細翻找,終于找到日偽時期的會議記錄、行政文書、命令文件等關鍵證據(jù),突破其心理防線。
中央偵查處理日本戰(zhàn)犯領導小組廖承志同志曾指示:“對這批戰(zhàn)犯的偵查、審判工作,要符合國際標準,要經得起歷史檢驗。”東北工作團團委提出了“五項必須”的定案標準:每項罪的犯罪事實必須清楚;證據(jù)必須充分和確鑿,并具有兩個以上的證據(jù);證據(jù)之間必須一致;犯罪的因果關系必須清楚,罪責必須分明;有關偵查的一切法律文書和法律手續(xù)必須齊全,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偵訊人員本著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的精神,堅持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既不強加于人,也不遺漏罪行,以最高人民檢察署的五條定案標準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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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45名戰(zhàn)犯送上法庭
1955年下半年,偵訊工作基本告一段落后,定案工作提上了議事日程。東北工作團從偵訊人員中抽調一批富有經驗的同志,組成復核組,認為所辦案件的每項罪行都符合定案標準的,制作《偵查終結意見書》,上報主管檢察員復核,并經最高檢檢察長或副檢察長核準定案。最高檢根據(jù)在押戰(zhàn)犯所犯罪行的性質,并全面衡量罪行的危害程度和情節(jié)的輕重以后,最終確定對45名罪行最嚴重的日本戰(zhàn)犯提起公訴。
參與起草起訴書的陳式琴和王石林均說:“起訴書的起草面臨巨大挑戰(zhàn),大家不分晝夜,一遍又一遍地討論,修改、謄抄、打字、印刷。經請教法學專家并經中央領導多次研究,依據(jù)《波茨坦公告》的國際法原則,結合國內相關法律精神,經多次修改才形成送審稿,由周總理逐字逐句審閱批改。”
1956年4月2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4次會議通過了《關于處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國戰(zhàn)爭中戰(zhàn)爭犯罪分子的決定》,決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組織特別軍事法庭進行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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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宣讀對8名日本戰(zhàn)犯判決書。(此照片展覽于撫順戰(zhàn)犯管理所陳列館,張哲 攝)
特別軍事法庭于1956年6月9日開始,在沈陽市和太原市分4案進行審判:
第一案是審判前日本陸軍117師團中將師團長鈴木啟久等8名犯有屠殺、虐待等嚴重戰(zhàn)爭罪行的前日本陸軍軍官。首席檢察員軍法少將王之平、檢察員權維才、檢察員軍法上校田志洪、檢察員王寶祺擔任國家公訴人。
第二案是審判長期在華從事特務間諜活動的前日本特務機關首腦富永順太郎。檢察員軍法中校丁明擔任國家公訴人。
第三案是審判在侵華戰(zhàn)爭中犯有嚴重戰(zhàn)爭罪行,后又幫助閻錫山打內戰(zhàn)的日軍高級軍政人員城野宏等8名被告人。首席檢察員井助國、檢察員軍法大校黃澤湘、檢察員軍法中校郭軒、檢察員張煥新?lián)螄夜V人。
第四案是審判操縱偽滿洲國政權、實行殘酷殖民統(tǒng)治的偽滿洲國國務院總務廳長官武部六藏等28名被告人。首席檢察員李甫山,檢察員軍法上校曹振輝、胡春雨,檢察員李放、郭春來、毛志奇、高正權、孟武樓,檢察員軍法少校李瑛、王志武擔任國家公訴人。
最終,45名被告人全部認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八年不等。許多戰(zhàn)犯在法庭上面對幸存者的控訴時,當庭下跪痛哭。
值得一提的是,新中國對在押戰(zhàn)犯實行了人道主義待遇與思想教育相結合的改造政策。在沈陽審判中,教育改造后的溥儀作為關鍵證人出庭,有力地揭露了偽滿洲國國務院總務廳長官武部六藏及其輔佐者古海忠之操縱傀儡政權、奴役中國東北人民的滔天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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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宣讀免予起訴決定書后,被免予起訴的日本戰(zhàn)犯簽字接收。(此照片展覽于撫順戰(zhàn)犯管理所陳列館,張哲 攝)
對于絕大多數(shù)罪行相對較輕或表現(xiàn)較好的日本戰(zhàn)犯,最高檢貫徹了寬大政策,對1017名日本戰(zhàn)犯免予起訴,分三批釋放回國。回到日本國內的戰(zhàn)犯于1957年成立了“中國歸還者聯(lián)絡會”,并組織戰(zhàn)犯們以出版著作和舉行活動的形式來揭露日本軍國主義者的罪行,懺悔當年所作所為。許多人一生奔走于促進中日友好關系的發(fā)展,為恢復中日邦交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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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歷史作證
“東北工作團及時正確處理了日本戰(zhàn)犯,開創(chuàng)了教育改造國際戰(zhàn)犯的先例,既為中國人民伸張正義,又為世界和平鋪平道路。這種處理方式年代越久越能顯現(xiàn)出對歷史的巨大貢獻與深遠影響。”王石林說,“近年來,日本極右分子掩蓋歷史真相,美化侵略罪行的行徑令人憤慨!我在偵訊日本戰(zhàn)犯時目睹了大量侵華罪行的確鑿證據(jù),真是觸目驚心、令人發(fā)指!這一史實鐵證如山,是任何人都無法抹殺的。”
在陳式琴看來,我國檢察機關在這一具有重要政治意義和國際影響的大事中做了大量工作,為我國的刑事司法制度和檢察制度做了積極的開拓性工作,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愿這段歷史能夠得以記載,讓后人知曉前人的艱辛和坎坷,給檢察系統(tǒng)留下更多經驗。
“這是新中國成立后首次大規(guī)模偵訊和審判外籍戰(zhàn)犯,首次以特別軍事法庭處理涉及國際法的戰(zhàn)爭罪問題,具有開創(chuàng)性意義。對日本戰(zhàn)犯的偵查起訴和寬大處理工作,體現(xiàn)了中國政府的法治原則、人道主義精神和政治智慧,經受了歷史檢驗。”人民檢察博物館館長閔釤告訴記者。
“這一審判的正義性質是不可動搖、不容挑戰(zhàn)的!新中國檢察機關偵查起訴和寬大處理日本戰(zhàn)犯,成功地完成了黨中央交辦的這一重大任務,并在此基礎上發(fā)展了免予起訴制度,錘煉了干部隊伍,積累了重要經驗。”閔釤表示,在這個過程中,新中國檢察機關依法履職,調查取證、審查證據(jù)、出庭公訴或作出免予起訴決定,為正義的審判貢獻了檢察力量,為依法懲處侵略和戰(zhàn)爭犯罪,彰顯和平和正義作出了積極貢獻。
鳴謝:人民檢察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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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雜志原標題:《解密新中國檢察機關偵訴日本戰(zhàn)犯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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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黃莎 肖玲燕設計丨劉巖
首席記者丨劉亞
視頻拍攝、視頻制作丨張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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