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攝圖網
本文為《方圓》雜志原創稿件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七旬老太有2個女兒1個兒子
因和兒媳婦關系不睦
老太一直和女兒一起生活
并將自己的宅基地提供給女兒們建房
兒子因此很不悅
母子關系更加惡化
劉老太還曾在氣頭上表示過
“我以后也不靠他們養老”
然而
2022年,小女兒因病去世
大女兒又身患糖尿病自顧不暇
老太自己中風偏癱
生活不能自理
她還能指望兒子兒媳給她養老嗎?
![]()
積壓已久的家庭矛盾
劉老太生活在湖南省洪江市的一個村子里,她同樣患有糖尿病,由于糖尿病并發癥,她的眼睛已經完全看不見了。2016年,她的丈夫去世。2017年,劉老太不幸中風,患上了偏癱,她的左側肢體殘疾、無法動彈,左手也萎縮了,比正常人的手掌和手指要小很多,日常她只能依靠右手勉強地拿取物品。經鑒定,劉老太的身體狀況為二級殘疾。
劉老太共育有3個子女。一開始,她一直被二女兒余曉芬照顧。余曉芬在年輕的時候離婚,帶著兒子回了娘家,在劉老太的宅基地上建了房子。劉老太跟隨余曉芬生活,母女倆關系很好,余曉芬照顧劉老太也很是細心體貼。
劉老太的3個子女的經濟狀況都一般,三人均以務農、打零工等為生。2020年,考慮到劉老太患有偏癱,生活多有不便,她的3個子女達成協議,每人每月承擔300元贍養費。
然而,2022年,余曉芬因子宮大出血去世了,劉老太因此來到了大女兒余曉萍家生活。余曉萍也離異了,她獨自照顧母親。
劉老太與兩個女兒的關系都很好,也力所能及地給了兩個女兒一些生活上的支持。例如,她把自己的宅基地提供給了2個女兒,她們分別在宅基地上建了自己的房子。不過,劉老太與兒子一家的關系始終不好,多年來,雙方的矛盾也沒有被化解。
余曉巖是二婚,劉老太不喜歡余曉巖的第二任妻子,婆媳之間經常發生爭吵。因此,劉老太與余曉巖一家來往較少。同時,余曉巖也對母親沒有將宅基地分給他的事情感到不悅。劉老太還曾在氣頭上表示過,“我以后也不靠他們養老”。在母親的影響下,余曉萍等人與余曉巖的關系也比較差。
2024年,余曉萍已經獨自照顧劉老太1年多的時間。隨著自己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余曉萍覺得力不從心了。因患有糖尿病,劉老太的身形比較肥胖,每次劉老太要洗澡的時候,余曉萍都感到發愁,用她的話說就是“每次洗澡就像要了我半條命”。
同時,余曉萍也擔心,如果母親遇到需要緊急就醫的情況,自己一個人無法將母親及時送醫,她這才想到請余曉巖照顧母親。
然而,余曉巖對劉老太有心結,幾人之間的矛盾也始終沒有化解,因此,將劉老太送往余曉巖家中的事情遲遲沒能推進,七旬的劉老太面臨著“失養”困境。
![]()
“要是死了就好了”
對于劉老太的“失養”難題和幾人間的家庭矛盾,村干部多次做過雙方的工作,想要促成雙方和解。然而,多次的調解工作并沒能化解雙方的矛盾,余曉萍和余曉巖一家人一見面,雙方還是會互罵、爭吵,無法心平氣和地坐下來商討劉老太的贍養問題。
在此情形下,不少人告訴余曉萍,劉老太可以通過法院起訴余曉巖,讓法院裁定贍養問題。此前,洪江市檢察院的檢察官到過劉老太的村子做普法宣傳,不少村民也告訴余曉萍,“檢察院可以給弱勢人群提供一些法律咨詢服務”。
2024年4月,余曉萍來到洪江市檢察院,向檢察官反映了自己家中的情況和劉老太的訴求。聽余曉萍“大吐苦水”后,檢察官決定去余曉萍所在的村子實地走訪,了解一下劉老太本人的想法。
到達余曉萍家中后,檢察官發現,屋子里的布置很簡單、陳舊,衣柜是典型的20世紀80年代風格的舊家具。劉老太躺在床上,床旁邊是一個板凳形狀的設施,座位上面還有一個洞。余曉萍介紹,這是專門為劉老太準備的馬桶。令檢察官印象深刻的是,向劉老太了解情況時,劉老太一直在抹眼淚。
“我已經病了好多年了,要是我死了的話就好了,就不用給兒女添麻煩了。”劉老太如此對檢察官說。劉老太還表示,她知道因為她的養老問題,讓兒女之間本就不好的關系進一步惡化了,她的心理包袱也很重。
通過與劉老太談心,檢察官了解到,劉老太認為女兒的身體狀況比較差,因此她也愿意去兒子家生活。
2024年4月8日,劉老太以兒子余曉巖不履行贍養義務、承擔照料責任為由向洪江市法院提起訴訟,并向洪江市檢察院申請支持起訴,洪江市檢察院審查后予以受理。
洪江市檢察院多次實地走訪,了解到劉老太因殘疾和視力惡化,生活不能自理,其女兒余曉萍也身患重病難以繼續照料她,劉老太僅靠每月80元的殘疾補貼、城鄉養老保險金難以維系生活。兒子余曉巖只愿承擔每月300元的贍養費,不愿照料其生活起居。
4月13日,洪江市檢察院發出支持起訴意見書。洪江市檢察院認為,贍養老人自古以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義務,成年子女應當履行對父母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贍養義務,使患病的父母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
余曉巖和余曉萍作為共同贍養人,在余曉萍因自身患病無法全力照料年邁母親的情況下,作為有相應能力的兒子,余曉巖未能承擔起對母親的照料義務,違反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4條第1款的規定。
![]()
開展綜合救助幫老太走出困境
基于此案是家庭糾紛,洪江市檢察院的檢察官也積極探索化解矛盾的方法。
檢察官多次前往余曉巖家中,實地了解情況,想要找到雙方矛盾的癥結所在。“這種長年累月的矛盾不是一下子就能化解的,我對雙方都有充分的了解,看看能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突破口。”辦案檢察官鄒媛媛如此對《方圓》記者說道。
余曉巖家距余曉萍家不遠。檢察官看到,余曉巖的經濟條件確實不好,他的房子建在墳地旁邊,家中布置也很簡陋,房屋很空曠,“沒什么家具”。
與余曉巖溝通后,檢察官了解到,余曉巖認為母親財產分配不均和婆媳矛盾等問題,讓他心里始終感覺到委屈。但余曉巖并非不通情理的人,他一直以來都能主動支付贍養費。
檢察官認為,劉老太的贍養問題遲遲沒能解決,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雙方常常情緒化,無法平心靜氣地溝通此事。因此,此案調處解決的可能性較大。
2024年4月,洪江市檢察院聯合洪江市法院、鄉鎮司法所、村民委員會召開調解會,積極引導余曉巖、余曉萍緩解家庭矛盾。調解會上,檢察官向余曉巖宣講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律,闡明拒絕贍養老人的法律后果,以及不孝敬老人的行為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相悖。
同時,檢察官也勸說余曉萍,如果劉老太前往余曉巖家生活,她也可以經常前往哥哥家陪伴劉老太,為哥哥減輕負擔,與哥哥一起照顧好老人。
在調解會上,余曉巖當場表示,愿意將劉老太接回家中贍養。余曉萍也愿意繼續承擔每月300元的贍養費,并定期看望母親。二人還約定共同承擔劉老太的醫療費。調解會后,余曉巖主動將劉老太接回家中贍養。隨后,劉老太也主動向法院撤回起訴。
一家人打開了心結,劉老太也終于走出了“失養”困境。而洪江市檢察院的履職沒有就此停止。
在辦案中,洪江市檢察院通過實地走訪,了解到劉老太一家生活貧困。洪江市檢察院主動幫助劉老太申請了司法救助金,還積極與民政、婦聯、殘聯等單位對接,聯合多部門開展了綜合救助工作。
2024年5月的一天,洪江市檢察院聯合當地民政、婦聯、殘聯等單位一同去慰問劉老太,為她送去救助金。當天,檢察官看到老人在余曉巖家得到了良好的照顧,劉老太能夠老有所養,檢察官覺得很欣慰。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本文有刪減,更多內容請關注《方圓》11月下期)
本文雜志原標題:《當七旬老太面臨“失養”困境》
![]()
編輯丨肖玲燕房佳佳設計丨劉巖
記者丨蘇晨
通訊員丨舒弘敏
往期精彩
![]()
![]()
![]()
點擊圖片
購買《方圓》雜志
好看的人都點了在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