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敦化市臨街商戶的經營秩序與流動攤位的占道行為,夯實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基礎,城管執法局以《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核心,開展 “進街區、入商戶、找攤位” 專項普法宣傳活動,引導經營者樹立 “合法經營、文明營商” 的責任意識,共同守護整潔有序的城市環境。
經營行為的 “規范清單”針對臨街商戶與流動攤位的高頻經營現象,此次宣傳活動重點解讀三大核心規范:在 “門前四包” 責任落實方面,《條例》明確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實行責任區制度,臨街商戶作為責任主體,需保證門前區域符合容貌與衛生標準,及時清理雜物、糞便、污水等污染物。
城管執法局在專項檢查中進一步細化 “門前四包” 責任制,要求商戶對門前堆放、店外經營、亂貼亂畫等問題及時整改,嚴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擅自搭建設施、堆放物品,商鋪牌匾設置需符合市容專項規劃,出現污濁、損毀必須及時修復更新。
執法人員在整治行動中發現,部分商戶用雪糕桶、廢舊輪胎等物品占用公共停車位,此類侵占公共空間行為已被納入重點管控,累計清理違規障礙物 46 處。流動攤位則需經批準進入指定區域經營。執法局現已引導65戶流動經營者入駐便民市場。在宣傳與廢棄物管理環節,《條例》規定懸掛張貼宣傳品需經主管部門批準,禁止采用噴涂、膠貼等難以清除的方式發布廣告,同時商戶需妥善處置經營產生的垃圾,不得隨意傾倒。
結合近期的執法案例,城管執法局明確違規經營的法律后果。在轄區內開展的專項整治中,店外經營、門前堆物、違規占道成為高頻問題。執法人員累計清理店外經營 29 處、門前堆物 36 處,拆除老舊破損牌匾 3 塊;集中整治占道經營 20 余起,規范商戶 15 家。
商戶的經營秩序,直接關系城市顏值與民生溫度。下一步,城管執法局將持續推行 “日常巡查+錯時監管+回頭看” 機制,落實 “教育為主、處罰為輔” 原則,讓合規經營成為共識。
來源:敦化市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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