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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安徽省蕪湖市鳩江區人民法院
依法審理了一起
高空拋物刑事案件
被告人張某因犯高空拋物罪
被判處拘役五個月
宣告緩刑六個月
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基本案情
被告人張某與樓下住戶因日常生活噪音問題產生矛盾,某日晚十時許,張某為發泄心中不滿,在其位于五樓的家中,先后兩次將玻璃酒瓶從窗戶拋擲至樓下單元門的公共通道處。酒瓶落地后碎裂,飛濺的玻璃碎渣不慎扎中一名路過居民的腳部。事發后,被害人報警,公安機關經調查取證,很快鎖定了被告人張某,并將其抓獲歸案。張某到案后,對自己的高空拋物行為供認不諱。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故意從高空拋擲玻璃酒瓶,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高空拋物罪。鑒于被告人張某具有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等從輕處罰的情節,最終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拘役五個月,宣告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警方提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不少人認為
從高空拋下一些很輕的物體
應該傷害不大
實際上高空拋物十分危險
一枚雞蛋從8樓拋下
即可砸破頭皮
一塊西瓜皮從25樓拋下
沖擊力足以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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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拋物行為
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大家養成文明的生活習慣
共同維護“頭頂上的安全”
一旦發現有人高空拋物
需及時報警
公安機關將依法調查處理
?信息來源:安徽警方
?編審:李麗娟 二審:劉坤 審核:陳宏云 張建新
?郵箱:wxxff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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