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二十屆中央紀委常委會星期二(7月15日)就“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加快發展人工智能,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新動能”舉行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紀委書記李希主持會議并講話。
李希在集體學習活動上強調,要強化正風肅紀反腐,盯住科研項目評審驗收、經費管理、授牌獎勵等風險點,嚴肅查處利用項目管理權搞權錢交易、內外勾結套取科研經費等腐敗問題。
李希強調,紀檢監察機關作為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專責機關,要認真履行黨章和憲法賦予的職責,為科技創新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和發展環境。要強化政治監督,聚焦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等方面重點任務加強監督檢查,推動各地區各部門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把黨中央關于科技創新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要強化正風肅紀反腐,盯住科研項目評審驗收、經費管理、授牌獎勵等風險點,嚴肅查處利用項目管理權搞權錢交易、內外勾結套取科研經費等腐敗問題,扎實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堅決糾治影響科技事業健康發展的“四風”問題,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有針對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動完善科技治理體系。要強化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加強日常管理監督,嚴管厚愛結合、激勵約束并重,引導黨員干部在遵規守紀中開拓創新、干事創業。
李希指出,科技發展為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帶來新機遇。要加快構建數字紀檢監察體系,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術賦能應用,為反腐敗安上科技“透視鏡”,促進監督執紀執法提質增效。
案例:
向學生發放勞務費后再回收
根據國自然通報:大連理工大學遲某某以向學生發放勞務費后再回收方式來套取國家基金重點項目經費,情節嚴重,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通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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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遲某某通過向學生發放勞務費再回收的方式套取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批準號71731003)經費,情節較重,違反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遲某某作為項目負責人應對上述問題負責。
決定撤銷遲某某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大數據環境下的微觀信用評價理論與方法研究”(批準號71731003),追回已撥資金,取消遲某某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和參與申請資格5年(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8日),給予遲某某通報批評。
什么是勞務費?
勞務費顧名思義就是導師按照研究生勞動分配給學生的一筆經費,這是高校尊重學生勞動成果的一種表現,盡管不同課題組的勞務費不相同,但基本手握大把經費的導師都很愿意把這部分學生應得的錢發給學生。
這筆在導師看來可能微不足道,發不發都無所謂的「小錢」,卻能直接左右一天到頭辛勤勞碌的研究生的科研熱情。
可是,也依然有很多導師認為研究生是自己的某種依附而非獨立承擔工作的個體,從而不給學生發勞務費,更過分的,是以給學生發勞務費為幌子,來自己套取科研經費。
發放學生勞務費再回收
非個例!
大學教授是個令人尊敬的職業,但也有將自己能夠運作的科研經費,進行最大限度“開發”,以非法手段套取科研經費。
其中,讓很多學生都經歷過的,就是【研究生勞務費】問題,研究生工資800 ,就被要求上交700的事屢見不鮮。
甚至很多研究生都自嘲,自己簡直就是導師的【套現工具人】。
好一點的,研究生當牛做馬才能得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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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慘的就是勞務費只存在于神話故事,自己還得倒貼錢給導師提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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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確的是,申請國家基金都要寫明學生的勞務費,并且學校也有規定給學生一定比例的勞務費。然而,實際情況是許多學校存在著不給或者給不足、甚至要回已發放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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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很嚴重和惡劣的行為。
2021年,也曾有學生舉報導師貪污勞務費問題。
“我們每人每月960元的勞務費,就要交給他860元,十多人一年就是10萬元左右,長此以往數目巨大。”當時,首都師范大學化學系一名研究生向澎湃新聞爆料稱,學校教授張某某將課題組內學生應得的勞務費大半“貪污”進自己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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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校學生提供的上交勞務費記錄截圖
根據聊天截圖,不少學生都對這種 “干活還交錢” “發了還收回去的” 做法表示不滿,而且,據學生描述,該校這樣做的教授不止一位,因此,這些研究生聯合起來向首都師范大學紀委部門舉報此事,認為導師存在貪污。
但最后,張某某本人則回應稱,收取學生部分勞務費是為了集中起來給表現突出的學生發獎金,并非裝進他自己的口袋。校紀委找他核實過相關舉報,他也如實將情況報告給了紀委部門。
最后事情也沒有公開的官方通報。
上述行為是否屬于貪污暫且不表,但這種發給學生再回收的方法,也確實有案例明確判罰這屬于貪污罪。
根據裁判文書網:頗具經濟頭腦的工程學教授王某海,2017年7月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審。其單獨或伙同他人,共計套取科研經費共計576萬余元,其中323萬余元被其據為己有。
王某海提到,由于石油大學發勞務費的時候都是通過銀行卡,所以我就找了幾個自己學生,讓他們去辦了銀行卡,但是這些銀行卡實際上我來使用。”王某海說,8個辦卡的學生里只有一人實際參加了科研項目,其他人都沒有參與。而當勞務費打到這些學生的卡里后,王某海再把錢從這些學生的卡里轉到自己銀行卡中。
這些事件的曝光,應當引起社會各界對于研究生勞務費問題的關注。加強對于學校和導師對待學生勞務費問題的監管,保障研究生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期待學術界能夠建立更加規范和公正的導師與學生關系,共同營造良好的科研氛圍。
來源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募格學術、谷粉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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