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紀委監委披露了一組數據,2024年以來對1881名誣告人作出處理,為6130名黨員干部澄清正名,并公開通報6起懲治誣告陷害典型案例。給好干部撐腰、讓誣告者受罰,并公之于眾,這樣的做法值得肯定。
有偏見就扣帽,為競爭去打擊,挾私憤而報復……誣告構陷,廣大黨員干部苦之久矣。
有基層干部吐苦水,誣告者專挑換屆選舉、提拔晉級、評優評獎等“關鍵時刻”實施造謠抹黑,企圖把水攪渾、把事攪黃。也有基層干部道出誣告者的心理動機:誣告不成也沒關系,對方名譽受影響,自己心里就舒服。有的單位甚至“不想把事情鬧大”,反以“好處”擺平誣告者。設身處地從干部自身出發,縱容誣告陷害,就是讓老實人吃虧,讓組織紀律松弛,讓激勵機制失靈。
要讓誣告陷害無利可圖、無所遁形,還得靠組織更有為、制度更有效、生態更優良。
遇到誣告陷害,黨員干部往往會受到身心打擊,工作也受到影響,最期盼的就是黨組織能站出來主持公道。這時候,黨組織應該敢于擔當作為、查明真相,不搞無原則的“和稀泥”,不冤枉一個好同志也不放過一個使壞者,才能驅散歪風邪氣、涵養清風正氣。
推動懲治誣告、澄清正名規范化機制化,讓制度“長牙齒”、法紀“真帶電”。《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提出了如何依規處理政治品行惡劣、匿名誣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謠言的違紀行為,關鍵要拿出實實在在的舉措,把規定不折不扣落到實處,真正形成威懾和約束,為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讓誣告陷害沒有市場。
形成對誣告陷害行為零容忍的鮮明導向。一個誣告陷害行為得利,就會有跟風效仿,最終對政治生態、發展環境造成惡劣影響。對于好干部,既要為其正名,又要盡力消除不良影響;對于誣告者,不僅要根據黨紀國法予以懲戒,還應放大警示作用、以儆效尤。惟其如此,才能更好優化干部作風、凈化政治生態。
行動撐腰勝過千言萬語。還清白者清白、為擔當者擔當,方能激勵更多黨員干部真抓實干、建功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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